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为组织好我市相关企业认真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申报企业向属地区县(市)科技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县(市)科技局通知为准,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本年度高企申报工作可通过“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和“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两种途径申报,2.“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账号审核:由各区县(市)科技局、湖南湘江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向属地区县(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应首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各区县(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含园区)内申报企业现场核实和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各区县(市)科技局需在我市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核实初审,《区县(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附件2)盖章纸质件及电子版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五、工作要求(一)各区县(市)科技局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2023年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服务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高企申报材料审验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六、联系方式附件: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2.区县(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3.中介机构承诺书长沙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22日附件下载:附件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doc附件2.区县(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doc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doc相关文档: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