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有关单位:为做好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编制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3号)及我省实施意见,征集范围如下:(一)完善城镇功能和设施安全、健全乡村建设及评价、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绿色生产生活引领、完善住宅建筑与施工管理、推进城市综合治理标准化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项目,三、具体工作要求(一)标准主编单位应承担过与该地方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认真填报《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立项申报时应提供标准草案,(五)申报“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项目”类标准的,申报项目应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业务主管处室意见,由行业主管处室对《申请书》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申请书》上填写审核意见,(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行业主管处室审核推荐的项目汇总梳理,五、相关行业主管处室联系人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李坦0311-87801365城市建设处李梦雨0311-87904132城市管理处刘原野0311-87903097住房保障处高云航0311-87805349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杨晓旭0311-87801526村镇建设处马玉涛0311-8790365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李铁纯0311-87901456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张茉0311-87803987附件: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