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检验检测、科技合作申报主体为江北区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其中申报检验检测类的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检验检测、科技合作、仪器共享必须全部完成之后才可以申报,二、申报类别及材料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五楼4号科技专窗(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2、江北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表(附件2),服务结果证明(检验检测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二)个性材料A类:企业与高校院所技术合作研发类服务,2、对照协议或合同提供相应的完成证明材料,1、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与合同或协议内容相符,2、企业向高校院所购买的检测类服务,检测报告与合同或协议内容相符,检验检测类项目若是同一家检测公司提交一份创新券兑现申报表即可,按合同(或协议、报价单)、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回单、检验检测报告(或项目验收报告)、其他个性材料的顺序按份编排,附件:1关于印发江北区加快区域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pdf2江北区关于加快创新发展政策若干实施细则.pdf3创新券兑换申请表.doc4纸质材料样本目录.docx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