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昆发改高技〔2022〕233号,我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范围1.新型基础设施行业示范项目,(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资格(1)申报单位为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主体,2.项目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建设周期为:2020年1月1日(项目启动建设)—2023年5月12日(项目竣工,(一)提交申请符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内的申报项目,申报企业(或单位)要在对照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填报《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书》(附件3),上报初审部门(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二)初审1.初审部门: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2.初审事项:1.项目是否符合《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指南》(附件4)规定的支持范围和申请程序,统一由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发展改革部门于6月30日(星期五)17:00前上报盖章的项目汇总表(附件5),(五)复审及公示市发展改革委在收到初审部门推荐项目汇总表和申报书(包括附件材料)后,精心组织有关企业(或单位)积极申报2023年度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督促辖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推进落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附件:附件1: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附件2:关于印发《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3-1:2023年度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书(新型基础设施行业示范项目)附件3-2:2023年度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书(5G示范应用场景类)附件4:2023年度昆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指南附件5:XX县(市、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申报项目汇总表2023年5月16日(联系人及电话:郭倩月、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