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试点工作,一、工作任务(一)试点报表制度,试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试点报表制度》,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库,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中间消耗等统计基础台账,稳步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网直报,各镇街道在上级经费补助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配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记账补助、辅助调查员补助等经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培训不少于1次,全年完成年产值5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访全覆盖,各村社区每季度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走访指导全覆盖,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试点工作,完成试点报表制度2022年度年报数据上报、审核、评估工作,常态化推进农业经营主体记账工作,完成试点报表制度2023年度年报数据上报、审核、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