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行动,落实工信部《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方案》和《浙江省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深化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数据价值化改革,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浙江省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工作区域试点创建和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工作省级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经审核研究,拟确定第二批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工作省级试点区域12家和省级试点企业125家,现予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5日,附件:1.第二批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工作省级试点区域名单;2.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工作省级试点企业名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5月19日附件1第二批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工作省级试点区域名单慈溪市、鄞州区、鹿城区、龙湾区、吴兴区、南湖区、嘉善县、越城区、上虞区、诸暨市、柯城区、玉环市附件2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工作省级试点企业名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