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药品实训基地是指根据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培训工作需要,第四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药品检查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检查监督办)牵头组织实训基地的设立、授牌等工作,会同相关处室、省药品检查员中心(以下简称检查员中心)加强对实训基地的管理、使用等,第三章申报和审批程序第六条申报实训基地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须符合前述基本条件且具备相关教学培训经验,第八条申报单位应填写《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训基地申报表》(附件1),检查监督办会同检查员中心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第十二条检查监督办、相关业务处室会同检查员中心定期对实训基地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监督办会同检查员中心每两年对实训基地组织开展评估,(二)对因培训工作调整、不再承担培训相关工作的实训基地,第五章使用第十六条相关业务处室、检查员中心根据培训教学的需要,相关业务处室、检查员中心应根据学员综合表现确定学员的实训评价等次,附件:1.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训基地申报表2.实训基地建设协议书(模板)附件1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训基地申报表申报单位:(公章)填表日期:申报单位全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培训管理开展培训情况检查员中心意见:年月日业务处室意见:年月日检查监督办现场考察意见:年月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意见(盖章)年月日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附件2实训基地建设协议书(模板)甲方: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乙方:为增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甲方随时撤销乙方实训基地资格,二、乙方权力和义务1.乙方要根据甲方需求确定教学计划和培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