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天宝渠灌渠改线工程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灌排工程设施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审批如下:一、主要意见《报告》基本介绍清楚了项目背景、评价必要性、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基本合适,影响评价内容为天宝渠灌渠改线工程的建设占用了龙江、天宝渠干渠,评价内容基本合适,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评价结论和建议,同意本次评价项目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防冲设计采用50年一遇标准,本工程建设基本不会对农业灌溉水源及灌排工程设施产生不利的影响,二、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应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工程施工管理,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影响的,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州市水工程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