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资阳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运营发展,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资阳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运营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附件:关于促进资阳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运营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附件关于促进资阳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运营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资阳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运营发展,第二章支持对象第二条本政策适用对象为物流中心入驻企业以及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统计关系在资阳市且在物流中心内有实质性开展外贸业务的进出口企业、物流企业和物流中心运营主体,第三条支持政策与入驻企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支持政策规定的,对入驻物流中心租赁物流中心办公楼、保税仓库、标准厂房(仓库)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及50万元奖励,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每户企业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年,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20万元/年,对到达物流中心的20尺柜集装箱重箱给予1000元/个奖励,40尺柜集装箱重箱给予2000元/个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万元/年,第十条鼓励运营主体扩大物流中心外贸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