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相关认证,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相关认证,申报要求:经认定的企业在境外自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总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海外仓”,申报要求: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取得“6天+365天”交易服务平台资质企业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国际贸易组织促进机构和经贸类行业协会,四、申报材料1.基本申报材料(1)《长宁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消费能级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2.指定申报材料(1)支持外贸园区、基地和企业建设:①国家级或市级外贸相关示范园区、基地、企业的认定通知或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2)支持外贸企业扩大经营规模:①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务、企业的管理模式等情况)(加盖公章、一式一份),(3)支持企业申报认定各类高级资质:贸易型总部:①上海市商务委关于认定为贸易型总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服务贸易统计系统填报:①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务、企业的管理模式等情况)(加盖公章、一式一份),(5)支持数字贸易功能性平台建设:①《长宁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消费能级发展》数字贸易功能性平台建设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8)支持贸易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①《长宁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消费能级发展》贸易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申请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10)建设高能级贸易平台:“6天+365天”交易服务平台:①被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11)形成高品质商务活动集聚区:①《长宁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消费能级发展》高品质商务活动申请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六、奖励方式1.申报“支持外贸园区、基地和企业建设”“支持外贸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支持企业申报认定各类高级资质”“支持服务外包”“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做大进口贸易规模”“建设高能级贸易平台”类项目,2.申报“支持数字贸易功能性平台建设”“支持贸易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形成高品质商务活动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