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05-18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重点对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提出规范要求,又实际承担着规范部分塑料制品使用、报告行为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商务领域经营者有关义务,明确报告主体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要求、规范、时限等内容,问题三:《管理办法》对商务领域经营者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行为具体都有哪些规范性要求,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五类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问题四:《管理办法》如何规范商务领域经营者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的报告行为,答:《管理办法》落实《固废法》有关要求,每半年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购物袋、快递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管理办法》对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行为和报告行为的规范要求有所区别,使用行为规范的是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行为规范的则是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各报告主体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时,《管理办法》鼓励各报告主体积极主动报告替代产品使用、回收情况。

更多精选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2023-05-18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