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对参与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份)的实施成效进行评估,现将已获得重点支持之外的得分排名前4的省份名单公示如下:江西、广西、重庆、云南(按行政区划顺序),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运用促进司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传真:010—62083094电子邮件:ipyunying@cnipa.gov.cn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