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商务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管理局关于稳定和扩大优势产能促进生猪稳产稳供稳价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8号)规定,经主体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符合生猪规模养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5月2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沈子良,联系电话:0572-3023076,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8日附件:规模生猪养殖场贷款申请财政贴息申请表3567261-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