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广东省就业创业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见习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现将从本单位“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就业见习补贴资金)”预算项目指标10286.2元(详见附件)调整到你单位,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请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附件:1.资金调整明细表2.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明细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5日附件1资金调整明细表分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功能类科目代码部门经济类科目预算指标(元)备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就业见习补贴资金)44200023000000006847020807113039910286.2详见附件2: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明细表(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2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明细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项目补贴期限见习单位补贴总额(元)1陈思岐44142419******4824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2022.7.1-2022.12.13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0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