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住建函〔2022〕168号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合作的公告在宜各银行金融机构:我局与五家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议已于2020年底到期,安排经办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3月10日18:00前到我局领取《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合作协议》和《业务合作响应函》,甲方负责提供“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的业务需求,乙方负责“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运维资金保障和平台建设等具体实施工作,第三条乙方在宜宾市范围内开展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涉及的工资专户开设和代发工资服务(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及代发服务),乙方开展工资专户及代发服务涉及的相关协议文本需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第五条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需实现银行专户和工资发放信息实时直联,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须公开相关协议文档,乙方于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程序确定一家平台公司开展“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平台建设工作,乙方与第三方平台公司签订“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后的《平台建设协议》和《运营维护协议》报甲方备存,甲方和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和运营维护质量,不能擅自使用其他平台系统替代该平台系统开展宜宾市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专户开设、提供代发工资服务等,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项目建设及运维资金保障工作,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宾市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附件2业务合作响应函致: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合作的公告》,愿意完全接受所有《宜宾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合作协议》的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