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引领“海曙·创造美好品质”的人才创新高地和工程师友好区,根据《关于落实2023年度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意见》(海人才办发〔2023〕1号)(附件1)文件精神,符合下列三类之一(附件2)且在海曙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含部分与我区合作引才市属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享受相应入学政策,2.第二类人才:市级认定的高级人才、海曙区重点人才(A类)、区属重点企业高管(骨干)人才(A类)、翠柏里创新街区企业高层次人才,3.第三类人才:海曙区重点人才(B类)、区属重点企业高管(骨干)人才(B类),二、申请程序1.第一类人才及第二类人才中的高级人才需先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ttps://hrs.nbrc.com.cn/)根据要求进行人才认定网上申请,第一类中的其他高层次人才(指市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第二类人才中市级认定的高级人才,填写《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资格认定表》(附件5),3.区人力社保局受理后,符合条件的转交区教育局,同时,海曙区人力社保局(人才认定及材料提交):吴老师55883134或55883130,受理窗口: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124办公室,海曙区教育局(教育政策咨询):李老师87291890,附件:1.《关于落实2023年度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意见》2.《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及具体条件》3.《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认定材料列表》4.《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填报)5.《海曙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资格认定表》(除第一类人才和第二类人才的高级人才之外的其他人才填报)附件下载.rar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