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的工作资料,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收集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联系人:杜道强联系电话:3110956公务邮箱:dudaoqiang@zb.shandong.cn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淄博市小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目录1商业秘密2定密2.1技术信息2.2经营信息2.3定密要求3保密措施3.1原则性要求3.2常用保密措施4保密制度5保密协议5.1员工保密协议5.2竞业限制协议5.3商务活动保密协议6分级7权限管理7.1合理设定权限7.2离职收回7.3审批制度8保密标识8.1标识内容8.2加贴标识9警示标识9.1保密提醒9.2禁止性警示10信息加密11涉密载体管理12涉密场所管理13员工管理13.1签订协议13.2保密培训和警示教育13.3离职管理14常见侵犯商业秘密行为15泄密事件处置15.1权属证据15.2秘密性证据15.3保密措施证据15.4接触商业秘密证据15.5侵权行为证据15.6被侵权造成的损失16举证责任转移17维权途径附录A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摘要)附件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附件C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参考文本)附件D员工保密协议(参考文本)附件E竞业限制协议(参考文本)附件F委托加工保密合同(参考文本)附件G商务合作保密协议(参考文本)附件H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参考文本)附件I竞业限制协议(参考文本)本工作指引主要适用于经营规模相对较小、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略少的小微企业,1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告知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不使用其在以前工作的单位掌握的涉密信息,建议企业采取尽可能多的保密措施,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员工、前员工、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5保密协议5.1员工保密协议企业应根据岗位涉密情况,明确应遵守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定,保密协议要对商业秘密的类型、载体作出明确约定,8保密标识对涉密信息及其载体实行标识管理,13员工管理保护商业秘密,15.4接触商业秘密证据主要包括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离职文件,围绕涉案侵权人曾接触过企业的商业秘密收集并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