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市监广发〔2023〕4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市场监管优秀公益广告遴选暨展示活动的通知》(赣市监办广监函〔2023〕2号)转发给你们,另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广告、新闻宣传条线要加强工作协调和统筹,在作品创作、推荐和展示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各县(市、区)局、直属各分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作品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作品不少于2件,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可推荐1-2件,2.推荐作品以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分局、市局科室、直属单位盖章的推荐函和作品清单于6月28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请邮寄光盘,邮寄地址:宜春市文艺东路2号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科,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分局要大力推动优秀作品宣传展示,积极协调当地媒体宣传展示入选作品,并在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办公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展示、宣传活动,相关情况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局广告监管科,联系人:广告监管科邹凤玲0795-7206075新闻宣传科周常青0795-7206535电子邮箱:619532874@qq.com附件: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市场监管优秀公益广告遴选暨展示活动的通知(赣市监办广监函〔2023〕2号)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6日附件红头-宜市市监广发〔2023〕4号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全国市场监管优秀公益广告遴选暨展示活动的通知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科2023年5月16日印发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