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轻工函〔2023〕231号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3〕9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5.入选《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产品今年不再申报,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公告栏下载,雄安新区改发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要求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五)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产品进行评定,(二)入围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三)入围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质量监督,联系人:卢冰0311-87803220附件:1.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2.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