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2021-2022年)实施方案>》(闽海渔〔2022〕年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10号)和《关于印发<2021-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海渔〔2022〕116号)等文件精神,经专家组评审和县政府批复(县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323028),现将拟确定的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福州日兴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连江信洋水产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祥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22个设备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591-26152783附件:连江县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