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山市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江人社〔2023〕3号)文件精神,“在本市范围内初次创业的本市户籍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重点人群),初次创业时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再次创业3年内的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或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补贴不超过5000元,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补贴标准可上浮20%,”经申报审核,现将符合重点人群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1.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5月23日,2.联系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108室,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7日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名单序号姓名人员类别创办企业名称补贴时间补贴金额(元)1李琳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衢州同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204-2023035000合计5000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