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为做好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根据省市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申报和复核(一)申报范围:申报企业须符合《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附件1)认定标准,(二)2019年公布的第一批独角兽企业和2020年公布的第二批独角兽企业和第三批瞪羚企业提出复核申请,(三)申报方式:1、新申报和申请复核企业填写《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附件3),于5月19日前与佐证材料一起发送至邮箱进行初审,2、务必于5月23日前将修改好的佐证材料、申请书(附件3)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附件3与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需用U盘拷,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区县截止时间进行申报,二、相关要求(一)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年内不得再申报,(二)关于申报条件中“企业信用指标得分不低于75分”的要求,不需要企业自行组织相关材料,三、联系方式联系人:于杰闫旭联系方式:81601076邮箱:jntqjxjzxqyb@jn.shandong.cn附件:1、《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2、(省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3、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4、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5、(市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组织、推荐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5.rar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