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水产养殖设施水平,实施好新一轮设施渔业项目,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21号)文件(附件1)有关要求,支持建设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基地等设施渔业项目建设,补助标准详见附件2,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在建项目、近期竣工项目、预期开工项目建设内容均应达到《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技术要求》(附件3)建设要求,请有设施渔业项目建设需求的业主,根据文件有关要求,填报好《漳浦县2023年设施渔业项目需求摸底表》(附件4),于2023年5月2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与质量监督股,联系人:许先生、姚女士,联系方式:0596-3201119,附件: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21号)2.《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补助标准表》3.《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技术要求》4.《漳浦县2023年设施渔业项目需求摸底表》漳浦县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5月1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