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的需要,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1、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9月30日,对311国道K171+300-K176+500(邳州市炮车街道)和K188+200-K191+000(邳州市开发区)路段实施交通限制,半幅封闭施工,半幅双向通行,2、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9月30日,对322省道K61+830-K71+075(沛县敬安镇至丰县范楼镇)、K84+915-K93+754(丰县华山镇至凤城镇)路段实施交通限制,分段半幅封闭施工,半幅双向通行,以上施工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禁止机动车辆停放,请过往车辆、行人按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或绕行,确保安全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