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商务贸函〔2023〕120号各有关社会组织、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4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阳江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附件:阳江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阳江市商务局2023年5月16日附件:阳江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4号)文件精神,对参加2023“阳货行天下”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1.展位费用补助,每个展会按展位费的2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对每个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展会按展位费的30%给予支持,每个展位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家企业对每个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家企业每个展会可获得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个展会组展奖励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万元,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资金支持,6.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控制平台建设,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