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客运运营监管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3]99号)规定,为保障村民行有所乘的民生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经企业申请,拟将我市农村道路客运镇通村线路进行优化调整,现向社会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反馈阳春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7736113,传真电话:0662-7727522或发电子邮件至ycjtzz@163.com,附件:阳春市农村道路客运镇通村线路优化调整计划情况表阳春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