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婺城区稳进提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动商贸经济稳进提质的十条意见》、婺城区经济运行监测和政策集成专班《关于印发婺城区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11条措施(第一期)的通知》、《关于申报商贸经济稳进提质十条意见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内容,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经商务部门审核、第三方审计、限制财政性补贴审查后,拟定培育重点商贸企业发展奖励、促进商贸企业稳步发展-限上商贸企业奖励、促进商贸企业稳步发展-限下商贸单位奖励、鼓励商贸业做大做强企业奖励等4项奖励,奖励资金合计1028.28万元(奖励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1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奖励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人:胡梦霜联系方式:0579-82338554)附件:1.培育重点商贸企业发展奖励名单.xls2、促进商贸企业稳步发展-限上商贸企业奖励名单.xls3、促进商贸企业稳步发展-限下商贸单位奖励名单.xls4、鼓励商贸业做大做强企业奖励名单.xls金华市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