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2023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针对35周岁以下、首次在厦加入研发机构的优秀博士开展“免评审”直接给予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创新项目支持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单位符合《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厦科创〔2023〕6号)要求,二、申请人条件全职受聘于试点单位的科研人员,(二)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厦门市青年创新基金项目以及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三)申请人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境内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入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第一轮或第二轮均可),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等次达“B+”以上(含),博士学位证学科名称、一流建设学科名称与学科评估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以一级学科名称为准),2.境外或我国港澳台地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在下列世界大学排行榜之一(以已发布的最新版为准)排名进入前一百,(1)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2)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可在申报系统上已提交的青年项目申请中进行选择,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2日印发附件下载:·附件1.“免评审”项目补充证明材料要求.xlsx·附件2.2023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免评审”青年项目推荐表.xlsx·附件3.2023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免评审”资格申请表.docx·附件4.三大世界大学排行榜(最新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