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就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复核和数据更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和复核(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满足《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所列条件,《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独角兽企业和第三批瞪羚企业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20〕11号)中公布的企业可申请复核,《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支持的产业领域企业,在工业“六基”、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省11条标志性产业链强链补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工程中承担重点任务的企业,新申报和申请复核企业填写《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附件1),请各企业于5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企业申请书(含佐证材料)纸质版三份,以上材料扫描版PDF请同时报送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邮箱,切实把组织推荐省瞪羚、独角兽企业,严把推荐和申报材料关口,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和申报材料,(三)经认定的瞪羚、独角兽企业有效期为3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联系电话:3586393邮箱:gxqgxswjzxqyk@zb.shandong.cn地址:创业火炬广场F座1019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2.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5.12.docx附件2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5.12.xls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