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系统化实施方案、技术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二)优化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三)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单位: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四)改善城市道路和广场排水,规划设计符合海绵城市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五)促进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和利用,责任单位: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四、工作措施(一)完善规划管控体系1.做好海绵城市与各相关规划衔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编制防洪、排涝、道路、绿地系统、地下空间、污水、城市更新、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时,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2.修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市水利局)3.深化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4.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三)健全技术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及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维、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植物选型等方面的技术指引和标准文件,责任单位: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小组成员单位)五、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小组要组织、督导和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