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城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组办公室《关于遴选2023年农业生产拖管服务主体的通知》(交农托办发〔2023〕1号)《关于确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环节指导价格的通知》(交农托办发〔2023〕2号)文件要求,经乡镇、村委组织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及各村的农机作业市场指导价格,现将第三批服务主体及市场指导价格价格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通过书面形式向县托管办(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联系人:刘泽亚联系电话:0358-3902800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