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畜禽排泄物肥料化利用,提升土壤肥力和有机质含量,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10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磐安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用户申请、乡镇审核,第三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核查,确认此次共补助商品有机肥6412.635吨,补助金额1068771元,现将拟补助的2022年度第二批购买商品有机肥补贴清单公示如下(附件一),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1日,若有异议可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地址:磐安县壶厅西路133号磐安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监督电话:8466059884661118,2022年第二批商品有机肥补贴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