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补贴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自行确定,为此,近期我局在组织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东莞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3日,具体意见请形成书面材料反馈我局,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屠宰管理科,联系电话:22830829,特此公告附件:东莞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