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增强精准性针对性,云南省财政厅对2022年底到期后延续实施和2023年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降社保费政策、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共收纳30项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优惠内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办理方式】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