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9号),在全省深入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责任单位:省群体创业服务中心、省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招聘活动,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五)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推进就业指导、招聘对接、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政策宣传“六进”校园,(责任单位:省群体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省群体创业服务中心、省就业培训服务中心、省基层就业服务中心、省人才服务中心,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责任单位:省群体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关系处、劳动保障监察局、省群体创业服务中心、省就业培训服务中心、省基层就业服务中心、省人才服务中心,将有培训意愿的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八)实施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