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优化地方标准结构,动态提高地方标准的整体水平,我局组织对2010年及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省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其中《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等510项复审结论为废止,《科技项目受理服务规范》等453项复审结论为修订,《大中型泵站主机组检修技术规程》等94项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如对复审结论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11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13室,联系电话:025-85012032,附件:江苏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统计表江苏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统计表.xlsx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