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海口盛达江岸豪庭二期项目原规划建筑方案进行局部调整,现按程序对调整方案予以公示,主要内容如下:一、调整内容1.总图地面原20个充电桩机动车位增加至30个,2.1#建筑一楼、二楼原企业展示区功能改为办公室功能空间,原屋顶构架太阳能光伏板改为屋面设置光伏太阳能板,3.2#商业裙楼屋顶增设太阳能光伏板,原商业管理用房功能空间改为商业铺面空间,2#主楼原屋顶构架太阳能光伏板改为屋面设置光伏太阳能板,5.3#一楼原企业展示区功能改为办公室功能空间,所以项目总绿地面积由原方案5930.59㎡调整为现方案4952.97㎡,B.项目绿地率由原方案23.97%调整为现方案20%(满足控规指标要求),C.地面充电桩机动停车位由原方案20个调整为现方案30个,D.地下机动停车位由原方案850个调整为现方案840个,共减少10个,二、公示主要图纸1.效果变更前后对比图2.彩色总图变更前后对比图3.总平面变更前后对比图4.经济指标变更前后对比图5.绿地平面变更前后对比图6.地下室变更前后对比图7.1#单体变更前后对比图8.2#单体变更前后对比图9.3#单体变更前后对比图三、公示时间7天(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四、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拟建项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