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共同揭榜组建省产研院,牵头“揭榜”单位或拟组建的省产研院须具备以下条件,1.“揭榜”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以企业牵头组建的产研院对是否独立法人实体不作统一要求,3.基础条件:拟组建的省产研院原则上拥有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4.研发投入:拟组建的省产研院近3年每年研发投入原则上占研究院当年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且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由企业牵头组建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对牵头“揭榜”单位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符合条件的单位对照《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发布的《首批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榜单”》要求,原则上每家单位只能“揭榜”组建一家省产研院,牵头“揭榜”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由所在市科技局负责对拟“揭榜”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四、联系方式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0551-65145309省科技厅创新基地建设处:0551-62616083,附件:1首批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榜单”.xlsx2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申请书.docx32023年首批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