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安发〔2022〕21号关于印发《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承储资格评定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中心、委直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市级储备粮规范化管理,科学评定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现将《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承储资格评定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3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印发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承储资格评定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