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商务部外贸司《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商贸促函〔2023〕67号)要求,2023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申请已启动,按照新修订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及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四、评审标准品牌展位评审标准包括企业出口额(35分)、境内外商标(10分)、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30分)、国际通行认证(10分)、品牌建设(6分)、行业自律(3分)及广交会参展表现(6分)等7个方面开展评审,五、申请要求(一)同一展区品牌展位的申请数量原则上不少于4个,(三)所有申报材料上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四)所有申报材料上的内容、产品及标准均应与企业申请的展区行业相关,(五)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品牌展位企业申请截止日期(5月25日),仍在注册或申报相关资质、商标、认证等过程中的或已过期的申报材料均被视为无效材料,(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含现品牌展位企业及品牌动态调整候补企业)高度重视本次品牌展位申报工作,我局将于5月11日-25日在深圳交易团办公室设立品牌展位申报受理咨询点,深圳交易团咨询点地址: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大厦6楼710室联系电话:88916970、88916820、88916837、88916989(三)定于5月12日14:00-18:0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1号深圳会展中心6楼桂花厅召开2023年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工作培训会,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2.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3.2021及2022年度广交会统计口径下海关商品编码与展区对应规则表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5月11日相关附件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pdf2.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pdf3.2021及2022年度广交会统计口径下海关商品编码与展区对应规则表.zip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