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2021年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示范步行街认定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步行街改造提升和首批省级示范步行街认定工作,省商务厅决定将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步行街、临夏州临夏市“八坊十三巷”步行街、天水市秦州区佳·水岸小镇步行街确认为首批甘肃省示范步行街,全省步行街改造提升和省级示范步行街评选认定,进一步完善我省现代流通体系、全面促进消费、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首批省级示范步行街要珍视荣誉,省商务厅将对省级示范步行街给予引导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加强我省步行街改造提升和示范步行街认定等相关工作的宣传推广,扩大甘肃省示范步行街知名度、影响力,有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首批省级示范步行街重点围绕加强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增强文化底蕴、规范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阶段性总结,设计和制作“甘肃省示范步行街”标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步行街管理、运营部门,持续优化步行街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