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一、促进建筑业经济稳增长工作措施(一)奖励内容产值完成量奖励政策:(1)2022年二季度产值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产值达到5000万元~7000万元(含)的企业,产值达到7000万元~1亿元(含)的企业,(2)2022年6月末前新入库且完成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5万元,二、促进房地产业经济稳增长工作措施(一)奖励内容商品房销售面积奖励,奖励范围为入库房地产开发企业且在5~6月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1000㎡(含)以上的企业,5~6月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1000㎡(含)~2000㎡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2000㎡(含)~3000㎡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3000㎡(含)~5000㎡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申请文件、统计部门出具的数据证明、公示图片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