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街道),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庐政秘〔2022〕58号)和相关要求,经由各镇(园区、街道)梳理上报,县亩均办会相关部门核实,现将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参评企业、免评企业、暂不评价企业、不评价企业和合并同一主体评价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二、相关事项及要求1.工业企业对本次评价企业名单如有意见或疑问,可联系所在镇(园区、街道)经发办(经贸局),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按照附件3相关解释说明及要求,提交佐证材料至所在镇(园区、街道),2.请各镇(园区、街道)及时通知辖区内工业企业上网查询公示名单,并收集企业反馈意见,由各镇(园区、街道)政府(管委会、街道筹备组)核准后正式行文,于5月18日上午下班前反馈县亩均办,附件:1.附件1:2022年度庐江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名单公示表.xlsx2.附件2: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范围解释说明.docx庐江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