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福建省南靖中祥纺织有限公司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靖自然资〔2023〕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福建省南靖中祥纺织有限公司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1.福建省南靖中祥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87号,土地证号为靖国用(94)字第00570号,土地使用权25722平方米,实测面积25722平方米,其“四至”以土地证登记范围为准,2.宗地评估总地价1190.93万元,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为794.81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金为396.12万元,拟核定应补缴土地出让金397万元,出让年限为20年(至2042年10月10日),二、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所有权由县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具体手续由你局办理,南靖县人民政府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