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切实降低农民用肥成本,根据(赣农字〔2022〕63号)、石农字〔2022〕47号文件有关要求,经用户申请、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实地验收、确认此次共补助商品有机肥867.3吨,补助金额346920元,现将拟补助的2022年度购买商品有机肥补贴对象公示如下(附件一),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8日,若有异议可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地址:石城县西华北路133号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797-5712133,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有机肥(缓释肥)补贴公示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