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行动方案的通知》(闽人口发〔2012〕83号),以下人员确认作为我市2023年建瓯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在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举报,1.公示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2.符合条件对象未公示的,举报电话:市卫健局宣传与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8200172附件:2023年建瓯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情况公示建瓯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5月1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