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监督电话:34683219邮箱:nsmz206@126.com序号家庭成员姓名救助金额(元)所在镇(街)村(居)救助类型备注1闫凤洲5600万顷沙镇沙尾二村民委员会紧急型刘银梅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2吴锦有13440石排村民委员会支出型3马振安14504太石村民委员会支出型李建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4袁松喜9440太阳升村村委会支出型周桂弟5陈敬祥13440九王庙村民委员会支出型审批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2022年3月9日公示期为6个月,其中,实施先行救助的,公示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