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0〕6号)精神,通过企业申请、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和国家复核,最终核定吉林普康农业有限公司为第二批合格的生猪养殖贷款贴息企业,认定贴息金额20.06万元,经局党组会同意,拟向市财政申请拨付此项贴息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反馈至吉林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432-62049800,吉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