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秘〔2021〕79号)和相关要求,经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梳理上报,市亩均办会相关部门核实,现将2022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参评企业、免评企业、暂不评价企业、不评价企业和合并同一主体评价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5月9日-5月15日止,二、相关事项及要求1.工业企业对本次评价企业名单如有意见或疑问,可联系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亩均办(经信局),按照附件2相关解释说明及要求,提交佐证材料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时通知辖区内工业企业上网查询公示名单,并收集企业反馈意见,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准后正式行文,于5月16日上午下班前反馈市亩均办,附件:1.2022年度合肥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名单公示表2.亩均办联系方式及相关解释说明合肥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5月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