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 2023-05-09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华老字号品牌和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华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第七条中华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二、申报流程(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提供《“中华老字号”申报书》涉及的相关材料,并符合《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评分要求的相关材料,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照《管理办法》、《工作通知》等相关要求,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意愿的企业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市级商务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可推荐数量上限内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充分认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严肃性、示范性,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企业推荐工作,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坚持自愿参与原则,附件1: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docx附件2:“中华老字号”申报书.docx附件4: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更多精选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2023-05-0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